来源:新华网 时间:2014-01-21 10:58
自1999年正式提出“大北京”的概念以来,已经10多年过去了。
回顾10多年来的研究,我有两个方面的深切体会:一方面,关于京津冀地区城乡空间发展规划的思考与建议,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认识——可以说,已经逐渐从学术共识转化为社会共识与决策共识;另一方面,京津冀地区发生了一些新变化,对城乡空间发展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10多年来,在京津冀区域大发展的同时,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。最显著的表现就是,随着大规模新城建设的甚嚣尘上以及房地产的畸形繁荣,特大城市地区出现了人口过分集聚、生态环境压力加大、住房等生活成本迅速增高、经济社会问题比较集中,等等。对于这些问题,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——
第一,地方政府怀有强烈的“土地财政”动机,即通过招商引资,扩大投资,促进新城新区开发,带动土地升值,获取高额土地出让金,维持城市建设的资本循环;
第二,与空间发展相关的政策、法规和规划“被部门化”。行政部门在制定空间政策、法规和规划的过程中,过于强调本部门的权力和利益,而弱化相应的责任,甚至偏离国家整体的政策方针和公共利益;
第三,城乡建设长期存在“重城轻乡”的思想。为了发展城市而不惜牺牲农村,为了土地开发进行简单粗暴的征地。在“城镇化水平”不断提高的同时,对乡村发展形成严重的忽视,“三农”问题日益严峻;
第四,对城镇化问题的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。长期以来,将复杂的城乡建设与城镇化当作简单的经济现象或物质建设工作。用一个简单的目标来概括复杂的城镇化进程,或聚焦于某个问题,或聚焦于某一方面,复杂问题被简单化,造成顾此失彼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被动局面。
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,讨论越来越热烈,范围也越来越广,但是如何遵循区域发展的客观规律,制定相应政策,在顶层设计方面,需要预为思考。建议在下列方面采取相应措施——
第一,充分认识城镇化的复杂性,采取“复杂问题有限求解”的方法。以现实问题为导向,化错综复杂问题为有限关键问题,寻找在相关系统的有限层次中求解的途径。如果说,在传统的农业社会,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和生态五大系统还处在一个相对均衡、稳定的状态,那么随着现代化、工业化、城镇化的推进,如今,上述五个系统则已经出现了比重失衡且各自为政的局面,亟须重视系统之间的交叉联系,建立一种新的平衡状态;
第二,建立“新型城乡关系”,因地制宜地采取差别化的发展策略。对于特大城市地区,促进生产要素的灵活流动和重组,在区域尺度上对特大城市过分集中的功能进行有效疏解,同时提高中小城市和城镇的人口吸纳与服务功能,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大中小城市均衡分布、有序流动,形成一种城乡协调的统一体。对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,以县域为基本单元,有序推进农村的城镇化进程,依据各地各具特色的自然资源、经济基础、文化特色等现实情况,积极进行城镇发展、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创新试点;
第三,加强城镇化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,提高城乡规划的决策水平和技术支持。城镇化是一项复杂性、专业性、连续性都很强的工作,有关的决策需要在了解历史和熟悉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前瞻性的思考,各城市有不同的特点与问题,不能照搬别人的成绩,照猫画虎。建议在少数城市工作中试行城市总建筑师、总规划师、总工程师制度,对城市发展进行整体的研究、决策和管理。
第四,发展人居环境科学,建设美好人居环境。人居环境的核心是人,关系国计民生,人居建设的目的是创造有序空间与宜居环境,满足人的需求,包括空间需求,人居建设应该成为五大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。要积极发展人居环境科学,为解决当前复杂的城镇化问题,提供发展目标的思想理念、组织研究的工作方法、解决问题的技术工具和战略措施。